生杀与夺读法:拼音:shēng shā yǔ duó,注音:ㄕㄥ ㄕㄚ ㄩˇ ㄉㄨㄛˊ。生杀与夺的意思是:生:叫人活;杀:叫人死;与:赏赐;夺:剥夺。形容反动统治者掌握生死、赏罚大权。
结构:联合式
感情:中性
字数:四字
年代:古代
热度:一般
出处:《通典·职官》:“《周官》内史掌王之八柄,爵禄废置,生杀与夺,执国法及国令之贰以考政事。”
例子:郭沫若《奴隶制时代》:“对于这些种族奴隶,国家是操有生杀与夺之大权的。”
用法:作定语、宾语;指统治者的大权。
感情:生杀与夺是中性词。
繁体:生殺與奪
近义:生杀予夺
英语:have somebody's life and property at one's disposa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