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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民诗其二·农原文_范仲淹_全文解释、诗词、赏析、鉴赏、句解、意境及诗意

2026-08-06 01:03:34

答

范仲淹〔宋代〕

圣人作耒耜,苍苍民乃粒。

国俗俭且淳,人足而家给。

九载襄陵祸,比户犹安辑。

何人变清风,骄奢日相袭。

製度非唐虞,赋斂由呼和浩特吸。

伤哉田桑人,常悲大弦急。

一夫耕几垅,游堕如云集。

一蚕吐几丝,罗绮如山入。

太平不自存,凶荒亦何及。

神农与后稷,有灵应为泣。

诗文作者

范仲淹

范仲淹(989年8月29日-1052年5月20日),字希文,汉族。苏州吴县人。北宋杰出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

范仲淹幼年丧父,母亲改嫁长山朱氏,遂更名朱说。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范仲淹苦读及第,授广德军司理参军,迎母归养,改回本名。后历任兴化县令、秘阁校理、陈州通判、苏州知州等职,因秉公直言而屡遭贬斥。康定元年(1040年),与韩琦共任陕西经略安抚招讨副使,采取“屯田久守”方针,巩固西北边防。庆历三年(1043年),出任参知政事,发起“庆历新政”。不久后,新政受挫,范仲淹被贬出京,历知邠州、邓州、杭州、青州。皇祐四年(1052年),改知颍州,范仲淹扶疾上任,于途中逝世,年六十四。追赠兵部尚书、楚国公,谥号“文正”,世称范文正公。

范仲淹政绩卓著,文学成就突出。他倡导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思想和仁人志士节操,对后世影响深远。有《范文正公文集》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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