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方志书每二十年左右编修一次。
2、地方综合年鉴一年一鉴、逐年编纂。
3、行政区划有重大调整的,应当及时组织编纂已撤销的设区的市、县(市、区)地方志书,适时组织编纂新设的设区的市、县(市、区)地方志书。
4、总理温家宝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公布《地方志工作条例》并即日起施行。
5、其中,第十条:地方志书每左右编修一次。
6、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搜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
1、地方志书每二十年左右编修一次。
2、地方综合年鉴一年一鉴、逐年编纂。
3、行政区划有重大调整的,应当及时组织编纂已撤销的设区的市、县(市、区)地方志书,适时组织编纂新设的设区的市、县(市、区)地方志书。
4、总理温家宝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公布《地方志工作条例》并即日起施行。
5、其中,第十条:地方志书每左右编修一次。
6、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搜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
免责声明:本答案或内容为用户上传,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遇侵权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