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公积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欠薪保障金:是指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且有本条例规定情形时,由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条例规定,用欠薪保障基金向员工垫付一定数额工资的社会共济制度。
3、残疾人失业保险金:符合条件残疾人申领失业保险金制度,其目的就是确保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4、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
5、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其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