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省下辖地级行政区,包括省辖市和自治州;县级行政区,包括市辖区、县级市(其中省直管市)、县、自治县、林区。
2、省辖市有:武汉市、黄石市、襄阳市、荆州市、宜昌市、十堰市、孝感市、荆门市、鄂州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县级市为大冶市、丹江口市、洪湖市、石首市、松滋市、宜都市、当阳市、枝江市、老河口市、枣阳市、宜城市、钟祥市、应城市、安陆市、汉川市、麻城市、武穴市、赤壁市、广水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恩施市、利川市。
3、县有:黄石管辖:阳新县。十堰管辖: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荆州管辖:公安县、监利县、江陵县。宜昌管辖:远安县、兴山县、秭归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襄阳管辖:南漳县、谷城县、保康县。荆门管辖:京山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