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当地出入境管理机关,领取一张《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国家工作人员等要由单位出具意见。
2、不满岁的居民在办理申请时,须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陪同。
3、填写申请表,申请表要用蓝黑色或黑色水笔填写。
4、申请表要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申请种类、申请事由等内容。
5、复印身份证和户口簿,将身份证和户口簿个人资料的复印件粘贴在申请表背面。
6、申请人根据本人所选择的签注种类先到服务大厅或出入境管理机关下的建设银行交纳个人旅游证件工本费和签注费。
7、申请人持交费发票、已填好的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服务台交验资料,并回答民警有关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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