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2、法律依据:
3、《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4、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5、证据包括:
6、(一)物证;
7、(二)书证;
8、(三)证人证言;
9、(四)被害人陈述;
10、(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11、(六)鉴定意见;
12、(七)勘验、检查、辨认、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