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住地是居住的地方。
2、在法律上,户口所在地叫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叫常居住地。
3、不满一年的地方当然就叫临时居住地或暂住地。
4、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
5、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6、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7、住所与居所不同。
8、居所指自然人暂时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场所。
9、一个自然人可有多个居所,但是只能有一个住所。
1、居住地是居住的地方。
2、在法律上,户口所在地叫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叫常居住地。
3、不满一年的地方当然就叫临时居住地或暂住地。
4、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
5、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6、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7、住所与居所不同。
8、居所指自然人暂时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场所。
9、一个自然人可有多个居所,但是只能有一个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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