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桂林有辖区,分别是秀峰、叠彩、象山、七星、雁山、临桂区。
2、桂林有县,其中为级市、、治县,荔浦县级市,及阳朔、灵川、全州、兴安、永福、灌阳、龙胜、资源、平乐、恭城县(自治县)。区县下辖街道办事处,镇、乡其中有民族乡,(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市人民政府驻临桂区。
3、,根据民政部的相关批复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发出《关于撤销荔浦县设立县级荔浦市的通知》,撤销荔浦县,设立县级荔浦市,以原荔浦县的行政区域为荔浦市的行政区域,荔浦人民政府驻荔浦镇滨江。荔浦市由自治区直辖,桂林市代管。
4、末,桂林市户籍总人口人,其中城镇人口人;常住人口人,其中城镇人口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常住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