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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资讯:谷歌和Facebook必须在宇宙为新闻付费

导读 大家好,今日小经来聊聊一篇关于互联网资讯:谷歌和Facebook必须在宇宙为新闻付费的文章,现在让我们往下看看吧!互联网是高科技的产物,是...

大家好,今日小经来聊聊一篇关于互联网资讯:谷歌和Facebook必须在宇宙为新闻付费的文章,现在让我们往下看看吧!

互联网是高科技的产物,是历史发展、社会进步、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人类迄今所拥有的容量最大、内容最广、传递速度最快的信息中心。全球每天有四亿人使用互联网,上网人数占世界人口的百分之6.互联网为我们了解时事、学习知识、与人沟通、休闲娱乐等提供了便捷的条件,接下来这篇文章给大家说说互联网科技的一角。

微软布拉德·史密斯(Brad Smith)为澳大利亚的这项法案辩护,该法案要求在线平台(例如Google和Facebook)向媒体机构付款以展示其新闻出版物。史密斯在上周发表的一份声明中说,他完全支持澳大利亚的拟议立法,并认为宇宙应复制该提议。

澳大利亚政府经过长时间的调查后宣布了这项倡议,该调查确定了技术巨头对媒体的操纵权过多,这可能对民主的运作构成威胁。在微软的博客上,史密斯同意,近几十年来传统媒体的收入和新闻工作者人数都急剧下降,而读者和广告商已经向社交媒体迁移。据他说,这似乎是导致宇宙民主危机的主要因素之一。

微软表示,如果它遵守法律(只包括拥有20%市场份额的搜索引擎),则表示情愿接受媒体付款并投资改善其搜索服务Bing。该网站在澳大利亚仅占5%的市场份额,并指出“与Google不同,如果我们进展壮大,我们准备接受新法律的义务,包括按提议与新闻机构分享收益”。

根据拟议的《媒体交易法》,将要求Google和Facebook与各媒体公司就在平台上使用其内容的费用进行谈判。两家公司表示,如果该法案在澳大利亚获得批准,他们将考虑对平台进行更改。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的社交网络表示,这可能会阻挠用户在该网站上共享新闻。另一方面,谷歌表示,它可能只是停止在该国提供搜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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